于海江,1942年生,辽宁省新民人,中共党员。辽宁大学哲学系本科毕业。辽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哲学原理研究室主任。大学毕业后,曾在中学任教10年。1980年进入辽宁社会科学院,在辽宁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辑刊》编辑部做哲学编辑,后转入辽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为研究人员,主要从事辩证法研究。多年来,主要从事唯物辩证法研究,完成了多项省部级课题,并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了数十篇论文。多篇论文被《哲学年鉴》《新华文摘》《光明日报》《中国人民大学报刊资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库》《中国当代学者论文精选》《管理艺术文集》《中国“八五”科技成果选》等转载和评论,一些研究成果还被《中国社会科学家大辞典》(英文版)、《中国百科学者传略》《中国专家大辞典》《国魂中华新世纪兴国英才传略》《中国当代创业英才》《科学中国人中国专家人才库》《杰出华人大辞典》《世界名人录》等几十家报纸、杂志和众多宣传媒体所收载报导。被《中国国学院大学》《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等多家聘为特邀研究员,应邀加入“世界杰出华人协会”会员与被聘为“中华民族振兴基金会”副会长等社会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