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典文学名著丛书:包公案(插图)》中包括两部分:佚名所编著的《龙图神断公案》和明代安遇时所编集的《包龙图判百家公案》。书收录宋代包拯审案断狱的短篇故事一百则。包拯,字希仁,庐州合肥县(今安徽合肥)人。北宋真宗咸平二年(公元999)生于宦门之家,官至龙图阁直学士,开封府尹。一生为官近三十年,以为人刚毅、风骨清介、为民做主、不畏权贵、执法如山、铁面无私、断案如神而著称于世,人称“包青天”,是百姓心中正义、正直、廉洁、公平的代表和化身。包拯,从作为北宋仁宗时的一代名臣,到理想化的清官形象,其间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包公的事迹,在南宋时已有,《合同文字记》和《三现身包龙图断案》话本两种,但其中描写的还只是普通衙门审理案件的经过,叙事平淡无奇,理想的包公形象还没有突出出来。到了元代,在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十分尖锐的情况下,人们受尽赃官酷吏、权豪势要的凌辱欺侮,包公的事迹和传说才慢慢流传开去。虽载于典籍的并不多,仅有《清平山堂话本》和《平妖传》各一种,但在当时盛行的杂剧演出中,包公的故事却成了热门话题,包公刚正不阿、为民做主的青天形象也逐渐突出,甚至还被神化为一个挟着“势剑铜铡”,专门“除暴安良”的人神合一的人物了。发展到了明代中叶,政治更加黑暗腐败,对人民的压迫日益加剧,农民起义此起彼伏,严重威胁着明王朝的统治地位,一方面百姓热切盼望有清正廉明的清官出现,以替民做主:另一方面统治者也迫切需要清官来澄清吏治,笼络民心,以缓和阶级矛盾。于是,包公的青天形象便被越传越神,故事也越传越多,凡是有关的疑难的审判案件,就都推到包公身上。当时就有人把流传在世的包公故事收集起来,掺杂着一些史书杂记的材料,并经过进一步的演义加工,编成这部包罗着百件讼案的集大成式的话本集。这时包拯已成为人们心目中的偶像,《中国古典文学名著丛书:包公案(插图)》也成了人们喜闻乐见的文学作品,并对后来的话本、小说、戏曲以及社会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