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章生物技术产业与生物技术专利/
第一节生物技术的概念/
第二节生物技术产业/
第三节生物技术产业发展与生物技术
专利保护呈正相关/
第四节我国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现状及
生物技术专利数据统计/
第二章生物技术的可专利性主题/
第一节生物技术专利与生命伦理/
第二节人类基因专利/
一、乳腺癌、BRCA1/2基因与Myriad专利/
二、Myriad案/
三、曾经的立法尝试与最高法院的颠覆
性判决/
四、我国人类基因专利/
第三节人类胚胎干细胞专利/
一、美国WARF专利案/
二、欧洲WARF专利案/
三、我国人类胚胎干细胞专利/
第四节人兽嵌合体专利/
一、美国/
二、加拿大/
三、欧洲/
四、我国人兽契合体专利/
第五节植物及植物品种专利/
一、《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
二、美国——多重选择机制/
三、欧洲——单一选择机制/
四、我国植物及植物品种专利/
第六节动物及动物品种专利/
一、T 19/90——动物遗传同一性的改变/
二、我国动物及动物品种专利相关法律规定/
第七节生产植物或动物的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专利/
一、T 320/87——人类介入与“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
二、T 356/93——转基因植物技术与“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
三、T 19/90——转基因动物技术与“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
四、G 2/07、G 1/08——杂交、选择步骤与“主要是生物学的
方法”/
五、我国生产植物或动物的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专利/
第八节生产植物或动物的微生物学方法或由此获得的
产品/
一、T 356/93——微生物、微生物学与微生物学方法/
二、我国微生物学方法专利/
第九节疾病的诊断与治疗方法专利/
一、G 1/04——诊断方法/
二、G 1/07——外科手术方法/
三、我国疾病诊断与治疗方法专利/
第三章生物技术专利的新颖性/
第一节新颖性判断一般原则/
一、美、欧、日新颖性判断一般原则比较/
二、中、日、韩新颖性判断一般原则比较/
第二节可实施公开/
一、美国——《专利审查程序手册》的相关规定/
二、欧洲——《欧洲专利局审查指南》的相关规定/
三、中、日、韩可实施公开要求比较/
第三节物质的第一医药用途与第二医药用途/
一、欧洲——判例法建立的规则/
二、美国/
三、中、日、韩医药用途专利比较/
第四节基因、重组蛋白与单克隆抗体专利的新颖性/
一、美、欧、日生物技术专利实践比较研究——新颖性/
二、我国生物技术专利新颖性判断标准/
第四章生物技术专利的创造性/
第一节创造性判断一般原则/
一、美国专利创造性判断标准的演变/
二、《欧洲专利局审查指南》关于专利创造性判断的具体规定/
三、美、欧、日专利创造性判断标准比较/
四、我国专利创造性判断标准/
第二节生物技术专利创造性判断标准/
一、美国生物技术专利创造性判断标准的变迁/
二、欧洲生物技术专利创造性判断标准的判例法/
三、美、欧、日生物技术专利实践比较研究——创造性/
四、我国生物技术专利创造性判断标准/
第五章生物技术专利的实用性/
第一节实用性判断一般原则/
一、美国——明确、实质及可信实用性/
二、欧洲——可在任一工业领域中制造或使用/
三、日本——可应用于工业/
四、美、欧、日三方审查实践比较研究——实用性判断一般原则/
五、我国专利实用性判断标准/
第二节生物技术专利实用性判断标准/
一、美国生物技术专利实用性判断标准/
二、欧洲生物技术专利实用性判断标准的判例法/
三、美、欧、日生物技术专利实践比较研究——实用性/
四、我国生物技术专利实用性判断标准/
第六章生物技术专利授权要件比较分析/
第一节美国的“收”与欧洲的“放”/
第二节生物技术可专利性主题的截然不同/
第三节新颖性判断的大同小异/
第四节创造性判断的殊途同归/
第五节实用性判断的平衡之道/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