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遵循着自身的规律性,首要的是对政府职能的变革,即要重新审视政府该管什么和该怎样去管,要求对政府职能法定化和对政府职能偏失的纠正。政府职能设定历来争议较大,但由“万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已成定论,问题的关键在“有限”的内容配置以及职能实现的方式,《法治政府的构建:理论与运作》讨论了政府职能的法治化,目前政府职能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政府职能转变和创新提出了设想。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公务员在观念和行为上做出回应,在观念上要求树立依法行政理念,以德行政,在行为上强调依法执法,廉洁高效。法治政府建设必须提高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强化依法行政理念和能力,《法治政府的构建:理论与运作》着眼于法律意识与行政选择,对法律意识与行政选择的相关性进行追问,力图揭示违法行政的内在的深层根源。基于此《法治政府的构建:理论与运作》从公务员应具备的法律意识、依法行政观念的培育、法治氛围的形成等方面对公务员依法行政观念进行了分析。对作为依法行政重要补充的以德行政进行了探讨,分析了依法行政的困境,论证了以德行政作为依法行政必要补充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指出依法行政与以德行政相辅相成,互为依托,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