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编吕立秋:1970年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规章委员会主任,中国行政法学会理事,北京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客座教授。1996年开始执业,主要从事政府法制领域的法律服务,在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实践领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参与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等多部法律的立法或者修订工作,为国家发改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国库司、交通运输部、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作为北京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为市政府2008奥运办公室行政立法和市交通管理局行政法律事务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参与了多起公共事件的处理;曾获得“北京市优秀律师”、“北京市律师行业奥运工作突出贡献奖”。个人专著《行政诉讼举证责任》,撰写全国律师执业基础培训指定教材行政诉讼业务基本技能篇;参与多部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教材的编写工作;论文《行政诉讼证据制度》、《行政程序法在行政诉讼中的重要地位》、《行政诉讼不应附带民事诉讼》、《PT水仙股东应追究谁的责任》发表于《行政法学研究》、《法制日报》等刊物,《律师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常见问题与对策》等发表于《北京律师》。 中国律师实训经典•基础实务系列编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