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投标法概述
第一节 招标投标的法律性质、特征、概念
一、招标投标的法律性质
二、招标投标的特征
三、招标、投标的概念
第二节 招标投标法概述
一、《招标投标法》的法律属性
二、我国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发展历史
三、招标投标法律渊源与效力等级
第三节 招标投标分类
一、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
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
三、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
四、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
五、水运工程机电设备招标投标
六、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七、民航专业工程及货物招标投标
第四节 从事招标投标工作应具备的相关法律知识与能力
一、学习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能够审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三、能够草拟与审查建筑工程合同文本
第二章 招标人在招标投标中的法律实务
第一节 招标人的主体资格
一、招标人资格
二、建设工程招标的条件
第二节 招标前的准备
一、判定是否属于强制招标
二、确定招标方式
三、招标前的手续
四、划分标段
五、两阶段招标
第三节 编制招标有关文件
一、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二、编制招标文件
第四节 招标实施阶段
一、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二、招标人组织资格预审
三、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与备案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五、组织踏勘现场
六、召开投标预备会
七、对投标文件的接受与妥善保管
八、开标
九、招标人在评标中的工作
十、中标
十一、签订合同
十二、退还投标保证金和提交履约保证金
十三、未中标方案的补偿与使用
十四、投标文件的返还
十五、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第五节 招标无效、重新招标、终止招标、不再招标
一、招标无效
二、重新招标
三、不再招标
四、终止招标
第六节 招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招标人的权利
二、招标人的义务
第三章 投标人在招标投标中的法律实务
第一节 投标人的主体资格
一、投标人
二、联合体投标
第二节 投标前的准备
一、提交审查资料
二、研究招标文件
三、收集相关资料
四、核实计算工程量
五、提出投标报价策略
第三节 编制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内容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第四节 投标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三、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四、投标有效期
五、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预备会
七、中标及中标无效
第五节 投标人的权利、义务
一、投标人的权利
二、投标人的义务
第四章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法律实务
第一节 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其组成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组成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之间的关系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第二节 评标专家库
一、评标专家库的条件
二、组建单位对评标专家的管理
三、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和管理
四、组建单位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资格后审
一、资格后审及其特点
二、资格后审的标准和方法
第四节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的法律实务
一、评标方法
二、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
三、评标委员会的工作程序
四、评标期限和时间
五、评标报告
六、评标无效
第五节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及法律责任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权利——独立评审权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义务——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投标中的法律实务
第一节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法律地位
一、招标代理机构及其法律性质
二、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
三、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的关系
第二节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
一、招标代理机构资格
二、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机构
三、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等级和年限
四、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条件
五、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程序
六、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变更
七、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年度审核
八、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
第三节 招标代理机构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一、招标代理机构的权利
二、招标代理机构的义务
第六章 招标投标中的行政监督
第一节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的主体
一、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的主体
二、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主体的职权
三、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的内容
第二节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方式
一、行政审批
二、备案审查
三、稽察
四、督察
五、受理投诉
六、违法行为记录公告
第三节 行政监督机关对招标投标中的违法行为的处罚方式
一、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分
三、财政处罚
四、资格处罚
第四节 行政监督部门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一、行政监督部门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义务
二、行政监督部门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法律责任
参考文献
附录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附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