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志:军事志(1986-2005)》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客观记述山东地区军事领域发展的历史和现状。《山东省志:军事志(1986-2005)》采用述、志、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随文插入图片,力求图文并茂;设篇、章、节、目,篇、章下设无题述,概括提示要点;使用规范的语体文。《山东省志:军事志(1986-2005)》对军事机关的称谓一般采用军队惯用简称,中央军事委员会简称中央军委,中央军委各总部分别简称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中央军委所辖海、空军总部分别简称军委海军、军委空军。军区指济南军区,省军区指山东省军区,各大单位指军级以上单位。对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等名称的表述,初用全称,其后一般用简称,如《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简称《政工条例》。军事术语统一使用经中央军委批准,由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语》;《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语》中未收录的,参考《中国军事百科全书》《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史》等军事辞书、工具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