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以及税费改革的推进,我国财政体制变迁和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受到了学术界的普遍关注。经济的市场化必然带来财政的公共化,公共财政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和体现。在此基础上,学术界构建了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框架体系,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财政理论。但是,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以及“三农问题”和非均衡发展问题的凸显,公共财政理论无法全面解释农民负担沉重、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短缺等难题。因此,对农村公共财政体制的系统研究,成为公共财政理论的必然选择。随着税费改革的深化,尤其是全面取消农业税政策的出台,本来就残缺不全的农村财政体制更是雪上加霜。因此,构建后农业税时代的农村公共财政体制将为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解决三农问题、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以及推进基层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探寻新的出路和研究视角。本文将农村公共财政体制作为单独分析对象进行研究,以取消农业税这一革命性变迁为切人点,以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安徽省和山东省四省区县、乡、村的调研为主要依据,对取消农业税后我国县、乡两级基层政府财政状况、村级公共收支状况,以及对基层政府运行、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影响进行全面剖析,提出并论证了后农业税时代需要构建农村公共财政体制的观点。从上述观点出发,本文结合中国实际,提出构建后农业税时代农村公共财政体制的目的、原则;立足公共经济学、公共管理学和政治学等学科,提炼出构建农村公共财政体制的理论依据;在此基础上,提出构建农村公共财政体制的框架体系及具体路径;并从系统论的角度提出构建和完善农村公共财政体制所需的政治、经济、制度三个层面的配套措施。希望本研究能够推动公共财政理论的本土化研究,弥补公共财政对中国农村和基层政府关注的不足,并从公共财政视角探寻基层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