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晓明,江苏常州人、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兼任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等职;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合作导师。1982年毕业于吉林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9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1991年9月至1992年9月赴伦敦大学政治经济学院担任访问学者。长期从事审判工作,直接参与或指导了大量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审理。先后参与《合同法》《票据法》《担保法》《公司法》《证券法》《企业破产法》《专利法》等法律的立法工作,并主持制定多部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司法解释。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十余万字,出版《中国涉外民商事诉讼管辖权问题研究》《公司诉讼的理论与实务问题研究》等独著、合著著作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