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限的结构性变革:行政越权理论的一种前言》以现代社会行政权力的扩张和对行政权力的规范这两种需求之间的关系为问题意识,将行政权限及其划定作为认识与解决这一问题的切入点展开论述。文章首先重新界定了行政权限的概念,并对行政权限的理论基础进行了梳理,提出以一般法原理、宪法和法律授权的目的与范围、法规范及其表达、行政自我约束机制等作为行政权限的四个要素;在此基础上,借鉴行政行为的功能化分类方法,将行政权限亦作了相应分类,并分别通过实务案例演示了不同类型行政权限的划定方法;最后,文章回归到中国问题中,根据行政权限与行政越权理论之间的关系,对中国行政法学中的“越权理论”作了探讨,并且,作为结论,尝试性地提出了中国“行政越权理论”的建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