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程序研究”系列丛书:美国死刑案件的无效辩护标准》将着重介绍美国死刑案件中无效辩护标准的确立、发展历程。无效辩护制度包括程序上提起无效辩护的程序要求以及实体上构成无效辩护的判断标准两方面的问题。由于是对原审律师表现提出质疑,无效辩护案件的提起程序问题也颇具特色。但是,程序中的诸多问题是美国司法制度所特有的,于此泼墨探讨似乎对于中国并无太大实际意义。故此,《“死刑程序研究”系列丛书:美国死刑案件的无效辩护标准》对此略而不论。至于关于无效辩护的判断标准,则是以对抗制和辩护权为根基的。这两个概念我国并不陌生,也常常是刑事程序改革的重点所在。另外,死刑案件的特殊性决定了其重要性,无论是美国还是中国,在不具备废除死刑的现实条件下,限制死刑的适用,大力保障死刑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都是刑事诉讼中的重中之重。基于上述考虑,《“死刑程序研究”系列丛书:美国死刑案件的无效辩护标准》将以死刑案件中的无效辩护标准为主要内容.从其历史起源和发展历程来介绍该标准是如何逐步形成完善的,同时也结合这一标准背后的理论难题和面临的现实阻碍来试图说明这一标准发展迟缓的原因和未来的方向。笔者希望这样的基础性研究能够为日后我国保障和发展辩护质量起到些微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