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南部乡村的十四岁男孩尼尔斯·豪格尔森是个农户的儿子,他不懂礼貌,不爱学习,喜欢搞恶作剧,经常欺负家里的家禽牲畜,是个人和动物都讨厌的坏孩子。初春的一天,尼尔斯不肯跟随父母去教堂,便自己待在家里。因捉弄小精灵,他被施加魔法,变成了一个没有巴掌高、却能听懂动物语言的小人。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的一只雄鹅也想展翅跟随大雁飞行。为了不让雄鹅飞走,尼尔斯紧紧抱住雄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了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大雁开始了一段奇妙的旅行。在旅行中,尼尔斯和伙伴周游瑞典各地,从南方一直飞到最北部的拉普兰省,历时八个月才返回家乡。在这段独特的行程中,他看到了自己祖国的奇峰异川、旖旎风光,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和故事传说,也饱尝了不少风险和苦难。他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优点,逐渐改正了淘气调皮的缺点,学会了帮助别人、遵守诺言,懂得了给予别人帮助是快乐的。因此,当他重返家园时,不仅变回了正常人,而且成了一个勇敢、善良、乐于助人、富有责任感而又勤劳的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