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刑事司法知识演化论》以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各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各级人民法院、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等审结的典型刑事案件为基础,分新中国成立后到“文化大革命”开始、“文化大革命”时期、平反年代、1979年刑法实施后、1997年刑法实施后以及和谐社会建设时期六个时间段,对刑事裁判文书进行分析考略,研究了新中国刑事司法知识的演化《新中国刑事司法知识演化论》第一次系统地揭示了刑法理论研究与刑事司法联系的状况,展示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论证了刑事司法知识是一个逐渐演进的过程,揭示了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没有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时期,刑事司法正义是如何实现的二是我国当下刑法理论与刑事法学思维方式逐渐为司法实践所采纳,刑事法学研究与刑事司法实践正在形成良好的互动三是刑事司法知识的演化促成了刑事司法理念的转型,促进了个案正义的实现,对于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重要意义,能大幅度促进和谐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