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芬道夫关注的核心是现代阂家秩序的塑造问题,其手段是法则对人类生活(尤其是政治生活的全面支配。这种秩序的最高支配者是自然法,它是管控一切道德人(包括自然人和斟家)的最高律令。在普芬道夫看来,人作为道德主体,受法则支配是人的必然命运。自然法的基础是社会性,通过它对人的行为和政治体行为的管控,就可以构建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良好秩序的核心是社会化,是社会和平翻社会合作。社会化的最高形态是国家,它是自然法实施最重要的机制保障。隅家是人在社会化过程中选择的结果。通过两重契约一项法令,人摆脱自然状态,构建r圈家。“正常国家”是中央集权、拥有绝对主权和强势中央政府的国家。只有这种“正常国家”才可成为秩序的塑造者和持久和平的护卫者。通过把国家限走为法理共列体,限制治权、强调政治德性,普芬道夫使得国家来源于法律、受制于法律,从而为法治政治奠定了根基。现代秩序作为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其形成的关键在于经过启蒙的公民。启蒙之后,个体不再是身份性封建忠诚关系的附庸,而是变成了契约建国的主体,即公民。公民是他律和自律的结合体。通过自然法、市民法和个体理性的规洲和指引,个体可以成为一个有用的社会成员i,通过强调公民德性与义务,妥善措嚣公民权利与自由,普芬道夫平衡了纪律与自由,从而为法治政治准备了细胞行动者。普芬道夫完成了对两种秩序哲学传统的综合创新,提出r法治政治这种新生活方式,成为给现代国家制度提供全面理论的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