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新法令·第一卷》:本卷,共5册,含清末光绪年间生效法令170余项。分谕、旨、宪政、司法、法律草案四大类。其中谕旨类,始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迄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上谕115件;宪政类9件;司法类41件;民刑事诉讼法,刑法总则、分则,及厘定官制法律草案11件。《大清新法令·第二卷》:本卷共6册,内含清末光绪年间生效法令350余件,具体包括官制、任用、外交三大类,其中官制111件、任用117件、外交118件。通过这些珍贵的法律文献,读者能够了解中国官僚机构如何从传统的吏、户、礼、兵、刑、工向近代国家机构体系全面转型,以及“弱国”不得不直面外交的真实历史。《大清新法令·第三卷》:本卷共5册,内含清末光绪年间生效法令150余件,具体包括民政、教育、军政三大类,其中民政22件、教育86件、军政44件。这些珍贵的法律文献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家机构由传统体制向近代化转型所展开的一系列制度建设,或许,对今天中国新一轮的法治建设依然具有镜鉴的历史价值。《大清新法令·第四卷》:本卷共4册,内含清末光绪年间生效法令210余件。具体包括:财政70件,实业65件,交通51件;典礼有祀典、考试、监国摄政王礼节等10件,旗务、藩务、调查报告、官报、会议等17件。《大清新法令·第五卷》本卷,共5册,含清末宣统元年(1909年)上半年生效法令130余项。具体包括:宪政20项、官制16项、任用22项、外交3项、民政14项、财政12项、教育12项、军政5项、司法7项、实业7项、交通5项、典礼9项、藩务和统计各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