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期理论及实证分析基础之上,《保险排除对区域保险市场发展差异的影响研究》提出了降低保险排除,促进区域保险协调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强调诚信建设,从监管机构、保险行业和保险机构出发共建良好信用环境,提高保险业在社会层面的公信力。在治理保险排除问题里,政府作为主导力量,要发挥积极的主动干预作用,在社会经济秩序的维护、保险市场监管、保险教育、关注弱化群体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多管齐下。保险机构要立足长远,科学管理配合积极创新,一方面在保险机构商业利益和社会责任中寻求平衡点,充分发挥社会风险管理作用,另一方面加强对保险产品的创新、服务的细化,制定合理的营销策略。从而实现保险功能理性定位,回归“保障”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