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犯理论与实践》这本学术专著是在谭兆强博士的同名博士毕业论文基础上修改而成的。《法定犯理论与实践》的创新之处是在研究方法上,充分运用了北京大学储槐植教授提出的刑事一体化思想的方法论。作者在刑法学之前的犯罪学中阐述法定犯提出的历史背景和主要内容;在刑法学之中辨析法定犯与行政犯的异同和法定犯的违法性意识以及法定犯的犯罪形态;在刑法之外研究法定犯的刑法分则规范因罪状的不同与外部前置性行政法律规范的不同关系及法律适用问题;在刑法之上研究法定犯的犯罪和刑罚等立法问题,实现法定犯刑法立法的科学性。作者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经过分析论证后提出,法定犯与行政犯之间虽存在共性,但两者在法律渊源、行为性质、内涵外延、刑法总则的指导作用等方面更存在差异;在司法实践中,要根据罪状的不同,解决前置性行政法律规范与刑法分则规范对法定犯的犯罪构成要件和构成要件要素规定的不一致的法律适用问题;在法定犯故意与违法性意识关系上,要坚持“责任说”,将违法性意识与故意分开,明确违法性意识是与故意并列的责任本身的要素;对法定犯各种犯罪形态的司法认定,既要遵循各种犯罪形态的基本理论,又要坚持法定犯的自身特点。刑法是一门实践性相当强的应用型学科,《法定犯理论与实践》的独特之处是理论结合实践。《法定犯理论与实践》结合我国实际来研究法定犯理论,联系我国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来研究法定犯理论。在理论上,作者提出要走出法定犯与行政犯等同说的误区;在立法上,作者提出要以刑事立法谦抑原则为视角,审视我国法定犯立法的犯罪化与非犯罪化问题;在实践上,作者对涉及打击行政犯与法定犯相衔接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问题,提出要从程序、证据和立法三方面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作者对法定犯从宏观到微观、从立法到司法、从理论到实践中的一系列问题,给予了全面、系统的研究,对于完善我国刑法理论、指导刑法立法和刑事司法都具有一定的价值。综观《法定犯理论与实践》全书,内容翔实、结构严谨、论证严密、观点鲜明,作者提出了许多独到的见解,富有新意;并达到了相当的深度,表现出其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文字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