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之岫,女,上海政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会理事1986年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律系并留校任教。2005年就职于上海政法学院法律系。从事宪法行政法教学二十七年。曾承担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国家行政赔偿制度研究。并参与上海市教委行政法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上海市行政法重点课程建设项目。主编或副主编了《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等多部著作。其中《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获2009年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在《法律适用》、《学术交流》、《学习与探索》、《求是学刊》、《黑龙江高教研究》、《河南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等国家核心期刊以及其他刊物发表文章20余篇。曾获黑龙江大学A级教师,上海政法学院教学示范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