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清,河南新野人,法学博士、教授。现任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央团校)常务副校长、党委副书记。兼任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自本科开始,王新清就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习,先后获得法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历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工作期间,曾任兼职律师10余年,参加过我国律师法的起草工作。2002年1月起担任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7年7月调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央团校)。主要研究方向是刑事诉讼法学、律师学。曾经获得“宝钢教育奖”、“北京市青年优秀教师”、“中国人民大学十大教学标兵”,“北京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光荣称号,入选首届北京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2011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其撰著的法学教材《刑事诉讼法》获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教材一等奖、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其主持的《诊所式法律教育》被北京市人民政府授予教学成果二等奖。撰写法学著作20余部,发表论文数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