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程序研究”系列丛书:死刑控制与证据制度》第一章以死刑控制为研究主题,原因在于如果对死刑控制缺乏基础研究,将无法导出证据制度对于死刑控制的重要意义。因此,第一章将开宗明义,以对死刑控制的相关研究成果进行系统梳理为研究重点,从死刑控制的界定、死刑的立法控制和司法控制两方面对死刑控制的现有路径进行概括与总结。在研究过程中,笔者触碰到了解析死刑控制问题的第三种视角——证据视角,并以此为切入点,将证据视角引入死刑控制。此外,本章中还会对2010年我国两高三部发布的《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及死刑证据问题的立法状况进行梗概式介绍,为后文研究我国死刑案件中存在的证据问题的法律规制略作铺垫。在对死刑控制及其与证据问题的碰撞进行阐述之后,《“死刑程序研究”系列丛书:死刑控制与证据制度》的第二章至第四章会以证据的“漂移”过程为线索,选择“死刑案件生产线”上存在较多问题的三个关卡,即取证、认证以及量刑程序中的证据与证明等三方面分别加以阐述。第二章将“取证”作为研究对象。本章以现有死刑错案为背景,结合新《刑事诉讼法》及两个“证据规定”,对死刑案件取证环节的证据制度进行系统整合与梳理。从取证的基本原则、言词证据的非法取证、实践中问题较为突出的辨认程序、鉴定意见,以及死刑案件取证环节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五方面,详细阐述死刑案件针对不同类型证据的取证规则,尽可能地在侦查程序中严格把握证据的获取与保存程序,避免非法证据及不具备证据资格的证据进入审判程序,落实取证的全面客观原则和程序法定原则。取证环节之后,证据将要经受的是法庭质证的洗礼,以确定其能否作为定案根据。通常,在质证环节时出现的问题有证人不出庭作证、交叉询问等,而这也一直为学界所关注。但是,在法庭审判阶段,证人作证与交叉询问的问题更多的是从如何向法庭展示更可靠的证据的立场出发,而如果从死刑控制的立场出发,必然是希望法官在审查认定证据时能够遵循审查认定证据的规则,合理地进行证据资格和证明力的评判,对于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如何进行把握同是否判处被告人死刑以及死刑的裁判质量息息相关。因此,第三章的研究主题被确定为“法官认证的问题与规则”,从一则真实的“两可”案例出发,由现象认识本质,结合《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中对于证据的审查认定确立的相关规则,探讨死刑案件中审判者应当如何遵守并贯彻证据的审查认定规则,以确保做出合法合理之证据裁判。《“死刑程序研究”系列丛书:死刑控制与证据制度》的第四章将讨论的重点定位于死刑案件量刑程序中的证据与证明。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量刑问题均为众人所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