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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政策实务

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政策实务

定 价:¥70.00

作 者: “关务通·加贸系列”编委会 编
出版社: 中国海关出版社
丛编项:
标 签: 经济 贸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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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17500131 出版时间: 2014-06-01 包装: 平装
开本: 16开 页数: 313 字数:  

内容简介

  《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政策实务》分为加工贸易、保税监管场所和特殊监管区域三大篇,每章中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四个层级的顺序梳理政策,脉络清晰;在讲解重点条款时关注企业实务操作要点,同时汇集部分加工贸易和保税监管的前沿问题及经典案例等加以辅助。尤为值得一提的是,为了帮助读者更好地吃透政策,把握历年来政策变化情况,《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政策实务》特别编制了新旧政策对比表。另外,书后还专门设置了业务关键词对应的政策法规索引,以便企业在了解具体业务时,迅速找到相关的政策法规依据。

作者简介

  《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政策实务》是由海关总署加贸司委托天津海关工作人员编写的具有权威性的政策解读书籍。本书作者均为海关一线业务专家,熟知海关加工贸易政策,对其变更情况更是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整理,与企业有大量业务往来,了解企业实际需求及业务重难点、易错点,能够很好结合政策,指导企业实务。

图书目录

加工贸易篇
第一章 手册设立
第一节 手册设立环节的法律体系
一、法律
二、部门规章
三、规范性文件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一、走私行为及其处罚
(一)走私行为的范围
(二)走私行为的处罚
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及其处罚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中
涉及手册设立环节的规定
一、企业办理手册设立手续应当提交的单证
二、不得办理手册设立的情形
三、提供保证金或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函的情形
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一、加工贸易企业实施联网监管应当具备的三个条件
二、加工贸易企业实施联网监管的手续
三、联网企业需提供保证金或者银行保函后的情形
第五节 《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公布〈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公告》
一、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
二、例外情形
第六节 《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进行调整的公告》
第七节 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公布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的公告等有关限制类商品的规定
一、《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公布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的公告》
二、《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加工贸易限制类政策的公告》
三、《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进行调整的公告》
第八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意见的通知》的规定
第九节 《海关总署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中涉及手册设立环节的规定
一、加工贸易货物分开管理的规定
二、加工贸易货物存放场所的规定
第十节 《海关总署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触媒剂、催化剂、磨料、燃料有关事宜的公告》中涉及手册设立环节的规定
第二章 核销
第一节 核销环节的法律体系
一、法律
二、部门规章
三、规范性文件
第二节 《海关法》中涉及核销环节的规定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中涉及核销环节的规定
一、加工贸易核销
二、加工贸易报核期限
三、企业需如实准确报核
四、关于料件退运出境的相关规定
五、企业如何解除担保
六、加工贸易料件串换应注意的要点
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办法》中涉及核销环节的规定
一、联网企业核销期限
二、海关对联网企业盘点结果的处理
第五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中涉及核销环节的规定
一、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的区别
二、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在核销环节的处理方式
三、剩余料件结转
四、受灾保税货物的核销
五、加工贸易货物销毁的相关规定
第六节 《海关总署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一、部分加工贸易业务海关手续的办理期限
二、企业申请内部料件串换应遵循的原则
三、加工贸易报核期限
四、企业申请余料结转需提供的单证
第七节 《海关总署关于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有关问题的公告》
一、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
二、企业申报办理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应提交的单证
三、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的报关适用监管方式
四、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在报核环节的要求
五、企业未如实申报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 深加工结转
第一节 深加工结转环节的法律体系
一、部门规章
二、规范性文件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中涉及深加工结转环节的规定
第三节 《海关总署关于对深加工结转管理系统进行优化推广使用的公告》
一、对深加工结转管理系统全面优化并推广使用
二、具体实施的时限
第四节 《H深加工结转管理系统推广应用暂行办法》
一、适用范围
二、管理原则
三、电子化模式申请深加工结转的手册及商品编码要求
四、办理“结转申请表”备案手续
五、办理时限
六、结转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
七、办理结转报关手续
第五节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做好H深加工结转管理系统推广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六节 《海关总署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中涉及深加工结转业务的规定
第四章 外发加工
第一节 外发加工环节的法律体系
一、部门规章
二、规范性文件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中涉及外发加工环节的规定
一、外发加工
二、外发加工政策的变化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办法》中涉及外发加工环节的规定
第四节 《海关总署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外发加工业务有关事项的公告》
一、外发加工企业资质
二、外发系统的使用管理
三、承揽企业资质要求
四、外发加工业务的备案流程
五、企业向主管海关申请电子数据备案的相关要求
六、关于外发加工收发货单的申报
七、办理实际收发货
八、海关不予批准其开展外发加工业务的情形
第五节 《海关总署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中涉及外发加工业务的规定
第五章 内销
第一节 内销环节的法律体系
一、法律
二、部门规章
三、规范性文件
第二节 《海关法》涉及内销环节的规定
一、对加工贸易货物内销环节的规定
二、内销环节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中涉及内销环节的规定
一、加工贸易货物内销的相关规定
二、加工贸易内销的法律责任
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办法》中涉及内销环节的规定
一、联网企业的内销周期
二、对联网企业内销货物征收缓税利息的相关规定
三、关于联网企业实施盘点时内销的相关规定
第五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中涉及内销环节的规定
一、剩余料件的内销
(一)是否需经商务主管部门审批
(二)内销商品的归类
(三)完税价格和适用税率的确定
(四)税款的计征
(五)是否需提交进口许可证件
(六)是否需加征特别关税
(七)内销的进口通关手续
二、制成品的内销
三、残次品的内销
四、边角料的内销
(一)是否需经商务主管部门审批
(二)内销商品的归类
(三)完税价格和适用税率的确定
(四)税款的计征
(五)是否需提交进口许可证件
(六)是否需加征特别关税
(七)内销的进口通关手续
五、副产品的内销
(一)是否需经商务主管部门审批
(二)内销时的申报状态
(三)完税价格和适用税率的确定
(四)税款的计征
(五)是否需提交进口许可证件
(六)是否需加征特别关税
(七)内销的进口通关手续
六、受灾保税货物的内销
(一)可以免税核销的受灾保税货物
(二)需要计征税款后予以核销的受灾保税货物
(三)内销受灾保税货物的相关规定
第六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办法》中涉及内销环节的规定
一、内销保税货物的含义
二、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方法
(一)进口料件或者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内销
(二)深加工结转货物内销
(三)边角料、副产品及受灾保税货物的内销
(四)特殊情况下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
三、价格质疑
第七节 《海关总署关于对加工贸易项下出口应税商品征收出口关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第八节 《海关总署关于加工贸易内销货物审价问题的公告》
一、关于加工贸易货物内销完税价格的确定
二、企业申报内销时需向海关提交的单证
第九节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加工贸易商品内销征收缓税利息率有关问题的公告》
一、缓税利息的利息率
二、缓税利息的征收及计算公式
第十节 《海关总署关于加工贸易货物内销缓税利息征收及退还有关问题的公告》
一、缓税利息的利率
二、缓税利息的计息期限
三、企业可申请将实转台账保证金利息转为缓税利息
四、企业申请内销的补充规定
第十一节 《海关总署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第六章 异地加工
第一节 异地加工业务涉及的法律体系
一、法律
二、部门规章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办法》
一、经营单位向海关办理异地加工应提交的单证
二、经营单位向海关办理异地加工手册设立应提交的单证
三、企业分类管理类别的确定
第七章 单耗管理
第一节 单耗管理涉及的法律体系
一、法律
二、部门规章
三、规范性文件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
一、了解基本概念
(一)单耗概念的变化
(二)净耗概念的变化
(三)不列入工艺损耗范围情况的变化
二、单耗标准
(一)了解单耗标准
(二)单耗标准适用于哪些企业
(三)涉及单耗标准的加工贸易企业的单耗申报与核销
三、企业申报单耗的规定
(一)企业对单耗申报环节的选择
(二)加工贸易企业申报单耗应当包括的内容
(三)企业办理单耗变更的注意事项
四、企业应了解的海关进行单耗审核的有关规定
(一)企业申报的单耗会被海关质疑的情况
(二)了解海关在单耗核查中行使的职权
(三)了解海关进行单耗核定的相关要求
(四)企业办理担保手续
(五)单耗复核的程序
第三节 《海关总署关于H系统版更新后加工贸易单耗申报的公告》
一、单耗/净耗、损耗率的填写
二、非保税料件比率的填写
第八章 不作价设备
第一节 不作价设备管理涉及的法律体系
一、部门规章
二、规范性文件
第二节 《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中涉及不作价设备的规定
一、对加工贸易企业进口不作价设备的规定
二、进口不作价设备的方式
第三节 《关于加工贸易进口设备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涉及不作价设备的规定
一、不作价设备的含义
二、企业申请进口不作价设备须具备的条件
三、海关对不作价设备的管理流程
第四节 《海关总署关于外商提供不作价进口设备的管理问题的公告》
一、未满监管期限的不作价设备提前解除监管的相关规定
二、已满监管期限的不作价设备解除监管的相关规定
第五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中涉及不作价设备的规定
第六节 《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中涉及不作价设备的规定
第七节 《关于明确增值税转型后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有关问题的公告》中涉及不作价设备的规定
第八节 关于《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和
《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的修订
第九章 国际服务外包
第一节 国际服务外包的法律体系
第二节 《海关总署关于全面推广实施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进口货物保税监管模式的公告》
一、纳入保税监管的国际服务外包业务
二、推广企业的范围
三、外包进口货物的监管
四、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流程
五、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监管规定
保税监管场所篇
第十章 保税仓库
第一节 保税仓库涉及的法律体系
一、法律
二、部门规章
三、规范性文件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
一、可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
二、保税仓库的设立及验收
(一)保税仓库的分类
(二)经营保税仓库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保税仓库应具备的条件
(四)保税仓库的验收
三、保税仓库的管理
四、保税仓库所存货物的管理
五、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 出口监管仓库
第一节 出口监管仓库涉及的法律体系
一、法律
二、部门规章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
一、可存入出口监管仓库的货物
二、不得存放出口监管仓库的货物
三、出口监管仓库的设立及验收
四、出口监管仓库的管理
五、出口监管仓库货物的管理
六、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保税物流中心
第一节 保税物流中心涉及的法律体系
一、法律
二、部门规章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A型的暂行管理办法)》
一、可存入保税物流中心(A型)的货物
二、保税物流中心(A型)的设立
三、保税物流中心(A型)的经营管理
四、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A型)的监管
五、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A型)进出货物的监管
(一)物流中心与境外间的进出货物
(二)物流中心与境内间的进出货物
六、法律责任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
一、可存入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货物
二、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设立
(一)设立物流中心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保税物流中心(B型)经营企业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三、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企业的设立及注册登记变更
四、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经营管理
五、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及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企业的监管
六、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进出货物的监管
(一)境外货物进中心(以下简称一线进境)
(二)国内货物进中心(以下简称二线进中心)
(三)中心内货物出境(以下简称一线出境)
(四)中心内货物出中心(以下简称二线出中心)
(五)物流中心内流转(以下简称中心内流转)
七、二线货物集中申报办理指南
八、法律责任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篇
第十三章 保税区
第一节 保税区涉及的相关法律体系
一、法律
二、部门规章
三、规范性文件
第二节 《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
一、海关对保税区管理的具体要求
二、海关对保税区内企业日常管理的要求
三、对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需要关注的要点
四、保税区与非保税区之间进出货物的规定
五、企业应关注的保税区内货物管理规定
六、加工贸易货物管理的注意事项
七、区内加工企业委托或被委托非保税区企业进行加工业务的条件
八、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
九、进出保税区运输工具和个人携带物品的限制性规定
十、法律责任
第十四章 出口加工区
第一节 出口加工区涉及的法律体系
一、法律
二、行政法规
三、部门规章
四、规范性文件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
一、出口加工区的一般管理规定
二、对出口加工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监管
三、对出口加工区与区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监管
四、对出口加工区内货物的监管
五、对出口加工区之间往来货物的监管
六、对进、出加工区运输工具和个人携带物品的监管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加工区货物出区深加工结转管理办法》
一、出口加工区企业办理深加工结转业务的手续和业务要求
二、深加工结转货物的退运、退换
三、不得开展出口加工区货物出区深加工结转的情形
第四节 《出口加工区加工贸易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五章 保税物流园区
第一节 保税物流园区涉及的法律体系
一、法律
二、部门规章
三、规范性文件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
一、保税物流园区主要的业务种类
(一)保税物流园区可以开展的业务
(二)保税物流园区不允许开展的业务
(三)海关总署令第号对海关总署令第号的修改
二、园区企业的注册登记、变更及注销
(一)如何办理海关注册登记
(二)企业如何换领注册登记证书
(三)企业如何办理注册登记变更
三、进出园区的货物通关办理流程
(一)园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的通关
(二)园区与区外之间进出货物的通关
(三)哪些货物可以办理进区出口退税证明联
(四)三种通关业务的办理
四、对园区内货物的监管
五、对进出园区运输工具和人员携带货物、物品的监管
第三节 《海关总署关于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与外高桥港区联动试点的公告》
一、文件主要内容
二、保税物流园区四大功能
第十六章 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
第一节 保税港区涉及的法律体系
一、法律
二、部门规章
三、规范性文件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
一、保税港区可以开展的业务
二、保税港区内企业的法人资格
(一)保税港区企业注册登记的两种形式
(二)报关企业的注册登记及后续管理
(三)进出口收发货人的注册登记及后续管理
三、对保税港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监管
(一)进出区货物实行备案制管理
(二)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三类货物
(三)从境外进入保税港区的征税货物
(四)进出区货物不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
四、对保税港区与区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监管
(一)进出区货物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
(二)从保税港区进入境内区外的货物视同进口
(三)从境内区外进入保税港区的货物视同出口
(四)暂时出区货物的管理
(五)委外加工货物的管理
五、对保税港区内货物的监管
(一)保税港区内货物可以自由流转
(二)区内开展加工贸易的海关政策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货物损毁、灭失
(四)因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货物损毁、灭失
(五)区内货物的存储期限
(六)保税港区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货物往来
六、对直接进出口货物以及进出保税港区运输工具和个人携带货物、物品的监管
第十七章 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第一节 相关法律体系
一、法律
二、部门规章
三、规范性文件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管理办法》
一、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的政策优势
二、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可以开展的业务
第三节 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
一、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概述
二、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的管理模式与政策
(一)管理模式
(二)主要功能
(三)优惠政策
三、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
(一)主要功能
(二)优惠政策
附录
附件 业务关键词对应政策法规索引
附件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以及区(所)外企业政策功能比较表
附件 新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对比表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料加工保税集团管理办法》修订对比表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办法》修订对比表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
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
修订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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