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法学其他学科而言,环境法是一门新兴学科,其理论正在发展,其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环境法的部门法地位尚需确立。一方面,环境法内容涉及面广,其内容较之其他法学学科更为庞杂,既涉及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法、国际环境法等较为“传统”的内容,还涉及循环经济法、生态补偿法等全新的内容,且专家学者并未对此达成“共识”;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环境事件频发,人们不得不重新思考目前粗放式的靠大规模采挖资源、污染环境的线性增长之路,不得不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法治建设——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设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并且排在6个专项小组的第一位,足以体现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也足以体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迫切程度。正是基于对中国生态现状的忧虑和对生态法治建设的渴望,我们将多年来对环境法理论的思考“汇集”成书以求教于方家并希望为我国的环境法学科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