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从中国检察权的历史起源与变迁、实定法上检察权的具体操作以及与西方国家和前苏联检察权的比较等多重视角,论证了中国检察权是一种以公诉权和法律监督权为主体性权能的复合型权力。在此逻辑前提下,对公诉权与法律监督权的关系以及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权、民事检察监督、批准或决定逮捕权所面临的理论困惑和实践困境进行了梳理与澄清。最后,着眼于夯实中国检察制度的宪政基础,从守持理性思维、遵循法治原理、坚守技术径路三方面阐述了对中国检察制度进行理论重构与权能整合应当坚持的基本立场,并从批捕权的二元化改造、公诉权的适当扩张、刑事审判监督权的回归、民事审判检察监督权的合理界定、审判监督重心的两个转移等方面对检察权的拓展与减约进行了制度勾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