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希腊早期社会里,家是一个自足的宗教实体、主要的社会单位以及生活中心。家由家神、家灶、土地及其他财产构成而渗透着宗教的光环,显得非常神秘,差不多负载着一个人的一切,包括生命。因而,家是一个既给予人们物质上的安全,也给予心理上的价值及满足感的实体。但在古典时期,家的政治和宗教功能被极大地削弱,其经济功能被凸显。家的角色的转化及其重新定位源于那个时代的人对个体自由及其发展的追求。在民主政治充分发展的时期,城邦占据了公民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公民忙于城邦政治而无暇顾及家务,况且民主缔造的自由氛围与活力极大地刺激了文学、艺术和哲学的创造和发展。有抱负的公民的物质需要的满足必须由家提供;家主事经济活动,而公民则由此获得闲暇。古典的家庭围绕着土地和其他财产的管理和利用而运作,对家庭成员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规定和调整也定向于此,其主要目的在于提供物质需要也包括本能的满足。所以,古典时期的家庭经济的目的在于消费,而非效益及利润。家庭的经济功能在于把少数人从生产性活动中解放出来。所以,在古典时代,任何有关“经济”的东西依其定义就必然是一种非政治的家事。可见,希腊古典时期的家庭纯粹是一项财政建制,这一建制不仅服务于个体家庭的需要,而且也服务于整体的城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