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财产法的理论和制度体系对大陆法系财产法有着特殊的贡献。本书以法国财产权制度的历史演进和制度体系为研究对象,重点研究了法国财产法的制度考源、法国财产权的思想基础、法国财产权的理论拓展、法国财产权的体系结构和法国财产权的启示和借鉴。在法国财产法历史上,高卢—罗马时期、中世纪法兰克王国时期、法国大革命时期、《法国民法典》时期、现代法国民法时期都是法国财产法制度发展的重要时期。本书从高卢时期开始探讨财产权在高卢地区的产生和演变,直至现代法国社会中财产权的制度体系:在中世纪,罗马法复兴带来了民法体系化思想。近代哲学为法国民法带来了理性主义和逻辑演绎方法;法国启蒙思想、历史主义和法律实证主义奠定了现代法国财产权的思想基础;在法国民法中,主观权利和总体财产理论是财产权理论的理论拓展;在《法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中,法国财产权制度成为以所有权为基础的财产权体系,以所有权为中心的财产权体系成为《法国民法典》的重要支撑;在2006年,《法国民法典》进行了改革,并增加了第四卷“担保”,新的财产权立法有助于法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本书对法国财产权制度和理论的研究将具有一定基础性和前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