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新疆喀什人,祖籍浙江永康。新疆师范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博士,主要从事文化人类学研究。现为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会员,新疆社会学学会副秘书长。近年来,在《世界民族》《甘肃社会科学》《西南民族大学学报》《新疆社会科学》《新疆师范大学学报》《中国图书评论》等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近20篇,其中有3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出版学术著作《新疆民族学人类学理论与实践》(2013年,独著),参编著作3部,主持、参与并完成国家、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各类课题20余项,荣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论文三等奖(2012年,独著),参编著作荣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四届“天山文艺将”(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