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第一章 民商合一前见与私法理论悬疑
第一节 主体法中行为能力理论出现误置
第二节 亲属法解释受到商法理念误导
第三节 财产法范畴体系矛盾
第四节 财产运行法机制中的理论误读
第二章 民法与商法的区别
第一节 调整对象的区别
第二节 法律性质功能的区别
第三节 价值原则的区别
第四节 主体假设的区别
第五节 财产关系性质的区别
第六节 运行机制的区别
第七节 理论体系结构的区别
第八节 立法模式的区别
第三章 商事组织中的权力机制
第一节 商事组织中的权力
第二节 商事组织中的权力设置
第三节 商事权力依附于职位
第四节 商事权力的法效表现
第五节 商事权力的制约方式
第四章 商主体制度一般理论
第一节 商主体的制度逻辑
第二节 商事权利能力
第三节 商事行为能力质疑
第四节 商事经营能力的形成
第五章 商事运行制度一般理论
第一节 商事运行制度与商行为
第二节 商事运行制度的类型
第三节 商事运行制度中的商行为
第四节 商行为的理论分类
第六章 商事运行的典型形式
第一节 商事合同制度
第二节 商事货物买卖制度
第三节 商事代理制度
第四节 商事行纪制度
第五节 商事居间制度
第六节 商事信托制度
第七节 商事交互计算制度
第八节 商事期货交易制度
第九节 融资租赁制度
第十节 商事仓储制度
第十一节 商事运输制度
第十二节 营业转让制度
第十三节 商事信用制度
第十四节 电、水、气、热力供用制度
第十五节 商业特许经营制度
第七章 商事责任
第一节 独立独特的商事责任
第二节 商事责任的制度逻辑
第三节 商事责任体系安排
第四节 商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第五节 商事责任的实现方式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