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剑生,1964年5月,浙江省海宁市人,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85),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91),浙江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05)。曾先后赴美国、日本、英国、葡萄牙、荷兰、瑞典等国家以及我国港澳台地区参加学术会议或者从事学术交流活动。现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代表性学术著作有:《行政程序法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行政诉讼法基本理论》(中国人事出版社998年版)、《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判解》(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行政程序法基本理论》(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现代行政法基本理论》(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行政听证制度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现代行政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和《现代行政法基本理论》(第2版)(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等。代表性学术论文有:《公正与效率——法院如何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中国法学》1994年第2期、《有关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几个理论问题探讨》,《中国法学》1998年第2期、《现代行政程序的成因与功能分析》,《中国法学》2001年第1期、《现代行政法基本原则之重构》、《中国法学》2003年第3期、《知情权及其保障——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例》、《中国法学》2008年第4期、《行政诉讼履行法定职责判决论》、《中国法学》2011年第1期、《“有错必究”的界限》,《中国法学》2013年第2期、《判决重作具体行政行为》、《法学研究》1996年第6期、《行政行为说明理由》、《法学研究》1998年第3期、《对违反法定程序的司法审查》,《法学研究》2009年第2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