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树春,山西省怀仁县人,副教授,国家二级演员,山西戏剧职业学院教务处处长,现为山西省戏剧家协会理事,山西省曲艺家协会理事,山西省朗诵艺术协会理事,山西省电影评审委员会委员,山西省戏剧研究会成员,国家级职业技能鉴定(影视表演)高级考评员,全国高职院校教材编辑委员会编委。主要工作业绩和奖项:获得山西省第五届、第七届“杏花奖”优秀表演奖;被山西省委宣传部授予山西省跨世纪戏剧新星和文艺新星称号;山西省艺术院校第五届戏剧教学剧目汇演“教师示范表演一等奖”;山西省第六届教学剧目调演获“排导一等奖”;山西省第八届戏剧教学剧目汇演获“教学水平奖”;山西省第五届“青年科技奖”并被授予“山西省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称号;山西省科、教、文、卫、体、工会联合颁发的山西省“育人杯”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