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统一全国以后,瓷都景德镇经历了明代的发展更加完善。清政府针对窑业进行了多项改革,包括:窑业隶属内务府管理,督窑官由皇室直接任命,废除明代的徭役制度,官搭民烧制度化,官窑次品就地变价等。特别是废除明代的徭役制度和官搭民烧的制度化,使民窑挣脱了封建特权的捆绑和束缚,释放出巨大的能量。首先对明代旧有的窑炉进行了结构性的改造,加大了容积,使窑炉的长、宽、高都在原有基础上得到较大的拓展,装烧量均为明代的三四倍以上。窑炉的密封提高了烧成温度,使瓷胎的紧密度增强,胎骨明显更坚硬致密。官搭民烧的广泛推行使原先只能生产日用粗瓷的民间窑场也可以生产供应皇室使用的御用细瓷,官、民瓷器同出一窑的现象十分普遍,民窑声誉大增。窑户们为得到官窑的青睐获取更人的利润,会全力提高产品的质量,留出最好的窑位供官窑使用,在完成官派定额之后烧制高档商品瓷供应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