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国美国飞翰律师事务所(FINNEGAN)合伙人律师,工作于加州硅谷分所;在清华大学获得工学学士(1998年)和法学学士学位(1999年),是清华大学恢复法律系后的第一届本科毕业生,后在美国富兰克林?皮尔斯法律中心(FranklinPierceLawCenter,现为UNHSchoolofLaw)和美国东北大学(NortheasternUniversity)分别获得知识产权法硕士学位、电子和计算机工程硕士学位。陈律师拥有美国加州、纽约州及美国专利商标局的执业资格,还通过中国律师资格考试。陈律师在专利诉讼、许可谈判及专利申请和管理等方面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帮助很多中国和加州硅谷的公司申请和管理专利,成功地代表许多中国和美国公司在美国进行专利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