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威,汉族,江苏淮安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一级法官,现为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审判监督庭庭长,中国法学会会员,国家法官学院江苏分院初任法官培训辅导员,淮阴师范学院法学院兼职教师、江苏省淮阴区学科技术带头人。1985年进入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研究窒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曾在《现代法学》《法商研究》《民商法论丛》《人民司法》《法律适用》《金陵法律评论》《判解研究》《法制现代化研究》《民间法》《东吴法学》《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审判监督指导》《审判研究》《人民法院报》等出版物发表学术论文及案例评析200余篇,有多篇论文被人大书报资料复印中心《民商法学》《律师文摘》等转载,或在全国及江苏省法院系统以及省市级社科成果评选中获奖。主要著作有《金融类纠纷裁判依据》(主编)、《商事法律运用 》(副主编)、 《民事取证方略》 (副主编),《婚姻家庭纠纷裁判规范标准》 (参编)、《民亭再审理论与实务研究》(参编)。201 0年被中国人民大掌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授予2000-2010年度“《判解研究》杰出作者”荣誉称号;2011年被评为“江苏省审判业务专家”, 2012年7月被评为2004-2011年度江苏省淮安市“十大法治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