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保玉,男,1963年生,河南省郑州市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1985年获得山东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获得山东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05—2007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进行博士后研究。1988年以来在山东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任法学院教授、副院长、民商法学科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2007年10月底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独著或主编有《中国民法原理与实务》(主编)、《债权担保制度研究》(主编)、《物权法》、《物权体系论——中国物权法上的物权类型设计》、《担保法疑难问题研究与立法完善》(主编)、《债法总论》(合著)、《物权法学》等著作,另有副主编及参编著作、教材二十余部;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法学评论》、《法学》、《法商研究》、《法学论坛》、《民商法论丛》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五十余篇。科研成果曾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两次)、三等奖,中国法学会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首届佟柔民商法基金会青年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并多次获山东省教育厅、司法厅、山东大学、山东省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一、二等奖等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