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监禁刑的核心问题在于执行的公正、高效。《刑法修正案(八)》确立了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法律体系,《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适用程序进一步做出了规范性调整,这些都为我国非监禁刑执行体制的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挑战。同时,新刑事诉讼法体现的保障人权与公平正义等时代内涵,也为非监禁刑执行的公正、高效注入了新的活力,构建科学、公正、高效的非监禁刑执行模式已是我国刑事科学理论与实践的时代要求。回顾近年来非监禁刑理论研究状况,我国学者对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等社区矫正的性质、适用对象、执行措施以及法律体系等方面开展了相对广泛的理论研讨,而对于罚金、没收财产等相关措施的研究相比较少,这与我国非监禁刑所具有的刑罚与相关措施相结合的客观特性极为不相适应。尽管一些学者对于非监禁刑体系构建与执行体制改革等方面也提出了些许观点,形成了一些研究成果。然而,站在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整体视角审视,这些研究较为笼统、零散,系统性不强,缺乏对中国特色性分析,缺乏对我国犯罪防控基本规律的深入分析,缺乏前瞻性与可持续性等问题。深入分析当前我国非监禁刑刑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统筹协调各种刑罚执行方式及相关措施,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非监禁刑执行模式已经成为当前我国刑罚理论发展中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