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美国刑事诉讼法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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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美国刑事诉讼制度简介
00一、 导论
00二、 搜索、扣押、逮捕
00三、 警讯与自白
00四、 律师权
00五、 第一次出庭(Initial Appearance)
00六、 预审(Preliminary Hearing)
00七、 大陪审团(Grand Jury)
00八、 正式起诉
00九、 起诉后出庭声明(Arraignment)
00十、 认罪协商
0十一、 审前请求(Pretrial Motions)
0十二、 陪审团(Jury)
0十三、 无罪推定及当事人进行主义
0十四、 审判程序
0十五、 量刑
0十六、 上诉程序
0十七、 不利益变更禁止
0十八、 重复危险(Double Jeopardy)
0十九、 人身保护令(Habeas Corpus)
第一编 宪法增修条文第4条
0第一章 证据排除法则
0一、 历史
0二、 理论及争执
0三、 强制或裁量权排除
0四、 非法取得被告以外他人的证据
0五、 善意例外
0六、 私人非法取得的证据
0第二章 相当理由
0一、 意义与理论
0二、 相当理由的确保
0第三章 令状原则
0一、 基础理论
0二、 签发者中立、超然原则
0第四章 重新定义高科技时代下的搜索
0一、 导论
0二、 理论基础
0三、 不同样态
0四、 分析与结论
0第五章 搜索扣押之客体
0一、 单纯证据法则
0二、 对第三人之搜索
0三、 与宪法权利的冲突
0四、 分析与评论
0第六章 搜索律师事务所
0一、 导论
0二、 扣押律师事务所之文件
三、 搜索律师事务所之问题
四、 具体规范
第七章 夜间搜索
第八章 经同意之搜索
一、 意义
二、 同意搜索之要件
三、 第三人同意搜索
四、 理论分析
五、 评论
第九章 附带搜索
一、 导论
二、 主要理论争执
三、 附带搜索之要件
四、 附带搜索之范围
五、 评论
第十章 汽车之搜索
一、 导论
二、 基础理论
三、 汽车例外
四、 汽车内容器之搜索
五、 评论
第十一章 紧急搜索
一、 理论基础
二、 人身搜索
三、 住宅搜索
四、 分析评论
第十二章 一目了然法则
一、 一目了然法则
二、 无意发现原则的建立与废止
三、 类推适用一目了然法则
第十三章 通讯保障
第十四章 人身自由拘束
一、 事实上之拘束
二、 解释上之拘束
三、 询问、同意与婉拒
四、 服从公权力
五、 拘捕或拦停的判断
第十五章 搜索与逮捕之界限
一、 住宅内逮捕
二、 住宅与公共场所的区别
三、 在第三人住宅逮捕
四、 结论
第十六章 盘查
一、 理论基础
二、 以合理性取代相当理由
三、 合理怀疑
四、 拦阻留置
五、 拍触武器
六、 扣押物品
七、 查核身份及指纹辨识
八、 评论
第十七章 路检及国界检查
一、 国界检查
二、 近国界检查
三、 路检
第十八章 行政搜索
一、 理论基础
二、 住宅检查
三、 商业检查
第二编 宪法增修条文第5条
第一章 不自证己罪
一、 理论基础
二、 不自证己罪特权之行使
三、 不自证己罪与论罪、量刑
第二章 不自证己罪保护之客体
一、 导论
二、 判断标准——供述或沟通性质
三、 具体适用
四、 结论
第三章 自白
一、 基础理论
二、 米兰达判决
第四章 自白法则新思维
一、 任意性的理论瑕疵
二、 米兰达判决之预防性法则
三、 吓阻性法则
第五章 自白与毒树果实原则
一、 导论
二、 毒树果实原则及例外介绍
三、 自白为毒果
四、 自白为毒树
第六章 缄默权之效力
一、 不受“强迫”而为不利陈述
二、 直接或间接之强迫
三、 强迫之推定与消除
第七章 缄默之证据能力
一、 导论
二、 自证据法分析
三、 以不自证己罪分析
四、 以正当程序分析
五、 英美法
六、 结论
第八章 证人不自证己罪
一、 导论
二、 证人不自证己罪之限制
第九章 一事不再理之宪法原则
一、 基本价值与目的
二、 一事不再理之“一事”
三、 不同法域之实务见解
四、 宪法标准之建立
第十章 以一事不再理论撤回起诉
一、 导论
二、 一事不再理与撤回起诉
三、 被告同意撤回起诉
四、 权利未附着前之保护
第十一章 以一事不再理论再审
一、 导论
二、 似而不同之一行为不二罚原则
三、 美国法参考
四、 理论分析
第三编 宪法增修条文第6条
第一章 受律师协助的权利
一、 选任律师的权利
二、 律师权的理论基础
三、 贫穷被告的律师权
四、 违反律师权的效果
第二章 律师权之实质内容
一、 律师权之内容
二、 律师权之拋弃与自行辩护的权利
三、 宪法上律师权之附着
四、 结论
第三章 受有效律师协助的权利
一、 宪法标准的演进
二、 辩护人造成的错误
三、 利 益 冲 突
第四章 证人于侦查中之律师权
一、 导论
二、 大陪审团为侦查主体
三、 传统见解
四、 律师在外待命
五、 律师在场
六、 理论评析
第五章 迅速审判的权利
一、 理论基础与利益
二、 美国宪法规范之速审权
三、 美国法律规范之速审权
四、 结论
第六章 传闻法则
一、 理论基础
二、 传闻定义
三、 传闻例外
四、 先前不一致的陈述
五、 先前证词
六、 公务文书
七、 临终前陈述
八、 经记录之记忆
九、 共谋者陈述
十、 大陪审团之证词
第七章 对质诘问权
一、 对质诘问权的历史
二、 对质权
三、 诘问权
四、 对质诘问权与传闻法则
五、 延缓的对质诘问
六、 先前已对质诘问
七、 根深蒂固的传闻例外
第八章 强制取证权
一、 意义
二、 与秘匿特权的冲突
第九章 共犯或共同被告之陈述
一、 导论
二、 对质诘问权
三、 审判中陈述
四、 审判外陈述
五、 合并审判与共犯之自白
第十章 起诉书与基本人权
一、 起诉书之功能
二、 起诉书的改革
三、 起诉书的要件
四、 起诉书之补充与修正
第十一章 论审判之范围
一、 美国法之审判范围
二、 理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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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编 正 当 程 序
第一章 指证及辨识
一、 指证错误原因
二、 以“成列指证”防制指证错误
三、 防制指证错误之宪法判决
四、 其他与指证相关之规定
五、 辨识
第二章 刑事被告之取证权
一、 自行取得之证据
二、 取得检察官及政府机关之证据
三、 借法院取得证据
四、 妨碍被告取得证据
五、 结论
第三章 保存证据之义务
一、 义务之确立
二、 举证责任
三、 违法之认定
四、 法律效果
第四章 侦查权之发动与限制
一、 侦查利器
二、 侦查之发动与限制
三、 传唤
四、 提出命令
第五章 侦查不公开之界限与制约
一、 导论
二、 侦查机关简介
三、 保护客体
四、 理论基础
五、 规范对象
六、 揭露之原因与程序
七、 制约与救济
第五编 起诉、审判及上诉程序
第一章 起诉审查
一、 意义及性质
二、 审查标准
三、 审理程序
四、 驳回及救济
第二章 当事人进行主义与职权主义
一、 定义
二、 优缺点争辩
三、 评论
第三章 陪审团
第四章 公平法院与案件分配
一、 受中立、超然法官审判的权利
二、 公平分配案件
三、 裁判者更易
第五章 审判中被告之地位
一、 导论
二、 历史演变
三、 理论争执
四、 职权主义(大陆法)
第六章 被告及证人之讯问与诘问
一、 被告受讯问次序
二、 职权讯问证人
三、 证人隔离讯问
四、 无效之反诘问
第七章 径为无罪判决
第八章 共同被告之合并及分离审判
一、 导论
二、 共同被告合并审判之目的
三、 合并审判之证据法则适用
四、 分离审判
第九章 举证责任
一、 举证责任介绍
二、 举证责任理论
三、 阻却违法、阻却责任的举证责任
四、 程序法的举证责任
第十章 重要证人之拘捕及留置
一、 对于证人之处罚或强制
二、 理论基础
三、 证人之拘捕
四、 证人之拘禁
五、 证人陈述之证据能力
第十一章 律师与当事人之秘匿特权
一、 导论
二、 理论基础
三、 权利主体
四、 要件与范围
五、 结论
第十二章 新闻记者之秘匿特权
一、 导论
二、 拒绝证言权的意义
三、 宪法基础的拒绝证言权
四、 法律上的拒绝证言权
第十三章 测谎与科学证据
一、 测谎意义与准确度
二、 科学证据之证据能力认定标准
三、 以宪法论测谎之证据能力
四、 自立法政策论测谎
第十四章 认罪协商
一、 导论
二、 协商制度
三、 协商的辩论
第十五章 上诉审理
一、 导论
二、 未提出视为放弃法则
三、 无害错误法则
四、 宪法错误
五、 评论
第十六章 事后审之事实审查
一、 导论
二、 相关制度
三、 宪法标准
四、 法律标准
第十七章 以人身保护令纠正误判
一、 导论
二、 声请理由
三、 程序与审理
第十八章 为受判决人利益之再审
一、 导论
二、 制度背景
三、 新证据
四、 勤勉原则
五、 举证责任
六、 审理程序
第十九章 对抗犯罪组织之利器——RICO法
一、 立法目的
二、 要件与行为
三、 违反正当程序
四、 犯罪样态
五、 特别法效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