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景乃权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教授,浙江大学(WLKIFRC)金融投资研究中心秘书长,浙江大学(WLKIFRC)中国黄金投资研究所所长。留学欧美,主要研究领域:金融投资风险管理、艺术经济等。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基金,银行、企业二十多项课题,发表论文约80多篇;任主编、副主编、参编专著、国家通编教材八本。在中国银行工作十三年。2004年被评为浙江大学优秀教师。作者:黑祖庆现系天津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1987年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系毕业后,曾供职于中国银行和法国兴业银行(Societe Generale),长期从事国际银行业务。先后在《中国外汇》、《华北金融》、《金融世界》以及《中国财经报》、《金融时报》等杂志和报刊发表文章,涉及人民币国际化、离岸人民币业务以及信用证国际惯例等实际问题,参与编写教材《国际汇兑实务》和《国际贸易结算》。对信用证国际惯例有较深入的研究,结合信用证实际业务曾就国际惯例有关条款向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提出质疑,有关质疑意见收录在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1992年5月494号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