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黄遵宪(1848—1905),字公度,广东省嘉应州(今属梅州市)人。1877年(光绪三年),随使日本,任使馆参赞官,力主反对日本吞并琉球;编著《日本国志》,企望清廷仿效明治维新,学习两法,施行变法,国强民富。调任旧金山总领事,抵制1882年美国排华政策,维护华侨华人合法权益。移任新加坡总领事,推动清廷申明保护南洋归侨利益的新章。甲午战后,奉命合理办结江南五省的“教案”;与日本代表交涉苏州开埠事宜,拒绝日方“租界”要求,维护自主权。任湖南长宝盐法道、署理湖南按察使时,推行新政、革除积弊,先行变法维新。戊戌政变后被“放归”故里,把试行普及教育视为其“应尽之义务”。黄氏是晚清诗界创新的代表人物之一,主张“诗以言志为体,以感人为用”,倡导“我手写我口”,“不名一格,不专一体”。诗作有《日本杂事诗》和《人境庐诗草》,及集外诗篇众多。 编者简介 陈铮,编审,1937年出生于福州。1964年研究生毕业后,进中华书局任职,直至退休。组织编辑出版过一批中国近代重要人物著作及今人研究近代史的图书。业余,曾承编《黄遵宪全集》,合编《林则徐全集》,特邀编撰《北京志广播电视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