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龙,男,1949年9月1日出生于江西新建县松湖镇,1980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曾从事过教员、法官、法学研究员、律师等工作,现为江西云龙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级律师、南昌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南昌市仲裁委仲裁员、江西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教授、江西省犯罪学研究会会长。李云龙长期从事刑事法学研究,与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共同研究死刑问题,先后在北京、台湾、日本、法国等地出版了《死刑制度比较研究》、《死刑论》、《经济犯罪与死刑适用》、《死刑专论》等死刑著作5部,成为我国研究死刑第一人。2010年起与台湾学者李永然先生主编《赣台法学论坛文集》四部。李云龙素有学者型律师之称,1985年从事律师职业以来,办理了大量民事、刑事案件,《中国新闻周刊》2001年7月23日以李云龙律师为专题进行了报道。2002年7月3日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发表题为《一个中国律师的改革活动》的文章,对李云龙教授做了整版的报道。李永然,生日:1955年职业:台湾永然联合法律事务所(台北、桃园、高雄)所长专长:房地产法律、合同法、两岸法律实务、工程营造、商务投资、著作权、商标权学历:台湾大学法律研究所硕士台湾大学法律研究所博士班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博士经历:台湾永然联合法律事务所所长永然两岸法律事务中心创办人永然法律基金会董事长两岸经贸交流权益促进会理事长中华人权协会理事长中华仲裁协会常务理事兼仲裁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兼职教授海基会财经法律顾问台北市政府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