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辉庭,男,1974年9月生,福建省惠安县人。法学博士,副教授。任教于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1997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7年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1997年至今任教于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经济法、涉外经济法和两岸关系法律问题等。在省委党校主体班和研究生班讲授《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国际金融体制的法律变革》、《<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法律问题》、《国际政治中的人权问题》、《国际经济法学专题》和《比较法学专题》等课程。在核心刊物上相继发表《美国反倾销法中的“落日复审”》(人大复印资料《国际法学》全文转载)、《浅析世界贸易体制的法律化》、《WTO框架下的金融服务多边规则》、《经济全球化对国际法的挑战》等学术论文20余篇,曾参与《国际反倾销法律与实务》(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年出版)等著作的编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