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客观性及其限度:伦理学与 政治哲学的边界问题研究》讲述了: 我们生活在一 个道德生活碎片化的时代,为了解决这一问题, 当代道德哲学家尝试用三种不同的方法寻求道德客观 性:共识法、 中介法、超越法。三种方法尝试立足于后形而上学视 域解决道德 困境,但都陷入了各自的理论困境之中。这说明伦理 生活包含有 无法合理地解决的价值冲突,是一个我们必须接受的 事实,而不 是某种我们为了理论的一致性而应该清除的东西,从 而要求伦理 学乃至哲学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而调整对自己的本性 与限度的理 解,重新思考伦理学与形而上学以及政治哲学的边界 与关系问题。本报告通过区分知识论的形而上学与道德形而上学, 以及形而上 学意义上的至善与具体的善,为探寻伦理学与形而上 学的关系奠 基。一方面道德形而上学不可抛弃,形而上学意义上 的至善的作 用表现为一种提示与警醒,防止具体善的僭越;另一 方面,至善 不可说、不可证,只是个纯粹的形式性概念,任何对 它的肯定性 证明都必然是知识性的。另外,在此前提下,划分伦 理学与政治 哲学、正当与善、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界限,这样 ,伦理学只 能是原初意义上的,而非通俗意义上的。原初意义的 伦理学之意 义不是在于为人类的行为制定规则,而在于提醒人们 直面存在的 真实境遇。人们存在的真实状态就是公共领域与私人 领域的泾渭 分明,公共领域要求具有普遍有效的准则,这些准则 只是政治制 度,而不需要有道德基础,在公共领域至关重要的原 则是“正当 优先于善”;在私人领域,没有绝对的规则,个人拥 有至上法权, 为了防止这一权力的滥用,应该培养主体的道德判断 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