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公共性是人在共同体中形成的社会属性,其本质特征便是人与人的相互共享。它是人在具体的社会关系条件,特别是物质生产关系条件,以及政治、法律关系和文化传统中形成的。当私人家庭从原始共同体中独立出来、形成与共同体的公共领域相对的私人领域时,公私关系也就形成了。从此之后,公私关系贯穿于人类社会和历史发展始终,并进一步影响到政治、法律关系和文化传统。当然,政治、法律关系和文化传统也对人的公共性的塑形和发展有着重要影响,从而成为公共性存在和发展的社会条件。公共性的存在和发展推动着人类形成不同的共同体。这些共同体是公共性的现实载体,其基础便是共同体的公共精神。人的公共性的存在也是一种历史的存在,必然随着人自身的存在的发展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