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行为即出于理智认同与意志选择的人性行为。人性行为的内在原则是习性,外在原则是上帝,它以法律来体现。习性分为善习与恶习;善习即德性;恶的习性即恶习和罪恶。托马斯·阿奎那以理性为工具、采用思辨的方式与“在物共相”的立场建构起经院哲学最有代表性的实在论学说,表现为由知识论入手走向形而上学之“体”、再落实于伦理学之“用”的哲学进路,从而使知识、存有和道德在“人是上帝的肖像”的前提下得以有效定位。托马斯在神圣与世俗间寻求人的本体存有与人性超越价值的努力不仅铸就了他思想的深度,也决定了他的理论在西方哲学史上的不朽地位。
《托马斯·阿奎那伦理学思想研究》论证托马斯·阿奎那伦理学思想的理论架构并揭示其深刻的哲学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