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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影视案例分析:传播内容篇

广播影视案例分析:传播内容篇

定 价:¥53.00

作 者: 国际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策法制司 编
出版社: 中国广播影视出版社
丛编项:
标 签: 广播/电视/电影 社会科学 新闻传播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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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04372376 出版时间: 2014-10-01 包装: 平装
开本: 16开 页数: 427 字数:  

内容简介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法治进程的推进,广播影视行业在迅速发展的同时,面临越来越多的法律风险。运用法律手段准确识别、科学防范和有效化解各种潜在的法律风险,对于提高广播影视科学化管理水平、切实承担媒体社会责任、保障和促进事业产业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这就要求广播影视从业人员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意识和能力,加强法律学习,提升法律素养。

作者简介

暂缺《广播影视案例分析:传播内容篇》作者简介

图书目录

第一编 信息公开与采访权
1.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与实践
——评记者马某诉上海市城市规划局信息不公开案
2.新闻报道与突发事件信息的统—发布制度
——评某网站错发地震预报消息
3.电视暗访的法律界限
——北京广瑞食品有限公司诉北京电视台侵害名誉权案
4.合法获得的消息源不一定适合播出
——李某某等六原告诉安徽电视台等三被告侵犯名誉权纠纷
5.根据观众爆料制作节目,电视台不宜偏听偏信
——陈某某诉广西电视台侵害名誉权、隐私权案
6.正当采访的边界
——廖某某诉湖南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侵害名誉权案
第二编 名誉权
1.人人享有人格尊严
——尹某某诉长江日报社名誉侵权案
2.法院作为名誉权诉讼原告的悖论与启示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诉民主与法制杂志社侵害名誉权案
3.对象不特定是名誉侵权的抗辩事由
——齐某某等蒙古族大夫诉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侵害名誉权案
4.企业商誉与新闻监督的冲突与平衡
——_安徽新锦丰企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诉扬州电视台等损害法人名誉权案
5.特定性是侵害死者名誉行为成立的必备要件
——赵一曼后人陈某等诉《大宅门里的女人》制作方侵犯名誉案
6.公众人物隐私权保护有特殊性
——张某诉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张某某、黄某某、于某侵犯名誉权案
7.一般人认为消息来源合理可信,媒体即有豁免权
——广州市华侨房地产公司诉中国改革杂志社侵害名誉权案
8.报道中的轻微失实应获司法宽容,媒体更需加强自律
——汤某某诉湖南经济电视台侵害名誉权案
9.报道新闻发布会:媒体只需“确信真实”
——中国电影集团公司、湖北省文化厅诉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吴某某侵犯名誉权案
10.艺术创作应把握好尺度
——霍某某诉电影《霍元甲》制片方等名誉侵权案
11.艺术创作自由与名誉权的冲突与平衡
——评电视剧《敌后武工队》引起的名誉权侵权案
12.对号不必入座,虚构如何担责
——评电视剧《宦官小章子》引起的名誉权侵权案
13.无偿委托合同与名誉侵权的认定
——郭某某诉湖南经济电视台侵害名誉权案
14.准确理解媒体特许权才能正确适用
——刘某某诉河南省遂平县广播电视局等侵害名誉权案
15.媒体善用“特许权”合理规避诉讼风险
——郑某某诉中国广播网、某法制报社名誉侵权案之比较
……
第三编 隐私与肖像
第四编 网络侵权
第五编 刑事制裁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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