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升,男,1964年9月生,安徽怀宁人。1986年7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6年9月考入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师从我国著名刑法学家董鑫教授,攻读刑法专业硕士学位,1989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获法学硕士学位。现为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刑法专业博士生导师,重庆市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兼任中国犯罪学学会理事、中国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会常务理事、重庆市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等职。自任教以来,撰写《刑法学的基本范畴研究》、《犯罪论前沿问题研究》、《和谐社会语境下的刑法观沉思》、《金融犯罪研究》、《犯罪构成集合论》、《国家公务员犯罪及其防治》、《刑法总论》、《经济刑法学》等专著、教材、论文集50余部,于《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现代法学》、《法律科学》等刊物发表论文、文章190余篇,其中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法学》、《刑事法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法学研究年鉴》全文转载和摘登的论文有10余篇,以上成果有10多项荣获司法部、四川省、重庆市和西南政法大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和优秀成果奖。曾荣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六届全国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西南政法大学优秀教师、西南政法大学优秀硕士生导师、重庆市教委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
张光君,男,1976年生,四川开江人,刑法学硕士,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院长助理、西南政法大学预防重新犯罪研究中心主任、西南政法大学比较环境法研究中心副主任、西南政法大学刑事司法与刑事执行研究中心副主任等职。2003—2006年师从李永升教授读研期间,其毕业论文《环境刑法新理念》被评为重庆市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曾获重庆市优秀毕业研究生和西南政法大学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曾获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全市教育系统论坛获一等奖、重庆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人民建议奖”等多项省部级奖励。曾在《中国刑事法杂志》《检察日报》《人民检察》《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等报刊上公开发表论文5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