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姜宏,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总法律颐问。先后在人事部、电监会工作,《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主要起草者之一;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的主要创立者;《电力监管条例》的主要起草者周凤翱,北京能源发展研究基地主任、学术委员会委员,华北电力夫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授、经济与管理学院能源管理专业博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能源资源环境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能源法研究所所长、能源信息研究所所长、能源教育研究所所长,国家能源法专家、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能源学会理事,北京市高等学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北京市教育创新标兵。《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子能法》立法工作专家组副组长,《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起草专家组常驻专家。
曹治国,北京能源发展研究基地研究人员。华北电力大学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能源法、能源政策,民商法等领域研究。参研和主持的项目10余项,包括:“北京市分布式能源政策与立法研究”(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主持人)、“能源领域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子课题负责人)等。主编、参编著作4部,在《法律科学》、《政治与法律》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