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除导论外,共分为四编。导论部分简要介绍了法学和法理学的一些基本概念、基本知识,是学习法学和法理学的引导。第一编:法的一般原理,是《法理学》的重点内容。该部分内容包括法的本体和法的作用与价值。法的本体就是从静态的角度阐明法的本质、关系和规律,涉及法的概念、法的要素、法的渊源与效力、法律体系、权利和义务、法律行为、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等重要的基础理论内容。第二编:法的起源与发展,主要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帮助读者理解法的演进即法的产生、发展过程。第三编:法的运行,该部分内容包括法的创制、法的实施、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和法律程序,是从动态的角度让读者进一步理解法的运行过程。第四编:法与社会,该部分内容包括法与经济、法与政治、法与道德和法与宗教的关系,从横向的方向揭示法这种社会现象既受各种社会现象的制约,同时也作用于社会现象的规律和方式。
《法理学》根据法学本科教育大纲的要求和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的要求,充分考虑法理学作为法学基础课的特点,合理设计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在结构编排和表述上更加注意适应成人教育的特点,做到既反映一定的学术前沿性又注意法理学的基本框架、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