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会有很多主体的参与,譬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又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鉴定人等等。这些主体参与到刑事诉讼活动中的唯一目的是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及应对其处以何种刑罚。因此,刑事诉讼法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法律。
刑事诉讼法首先是程序法。一方面,刑法规范的逻辑主要是“一个人如果干了什么就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注重评价行为的结果。但是,处罚结果不会自行变为现实,它需要刑事诉讼法通过一系列的程序将刑法的规定变为现实。另一方面,刑事诉讼法讲究程序正义,这是刑事诉讼法独立的个性或者价值。在刑事法领域,正义可以被区分为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离开了程序正义的实体正义不是最终的正义。
刑事诉讼法还是人权保障法。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是刑事诉讼法追求的理念,但刑事诉讼法更加侧重于保障人权。刑事诉讼法设计了精密程序的主要目的就在于规制国家公权力、保障公民私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