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华旭名师课堂·真题篇: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2015年)》特点:
一、试题的横向综合性显著加强
近年来,司考试题难度持续上升,主要体现为试题的综合性的加强。这当中,民法题目的综合性是纵向深度发展,一道题目往往需要分析三到四层法律关系;而商经题目的难度则是向横向广度拓展,比如考题经常会考到公司与合伙以及各种合伙之间的区别(10/3/33),也会把股东撤销诉、股东回购诉和股东解散公司诉结合考查(13/3/28)。之所以如此设计考题,一方面是由于商经的法规繁多琐碎,非如此不足以覆盖足够数量的考点;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商经的案例距离生活较远,若考查过于深入将远超考生可接受的学习范畴。因应这一趋势,将相似内容对比化、庞杂内容条理化是考生在复习中要常常使用的复习方法与解题方法,而将此过程转化为图表,使其可视化、清晰化就是《国家司法考试华旭名师课堂·真题篇: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2015年)》的主要特色。
二、民商合一的综合性明显加强
商法、经济法和知识产权法与民法有着天然的“血缘关系”,而近年来命题人也在刻意发掘这种民商经之间的联系,比如无权处分这一民法上的“幽灵”已经游荡到了商法的真题当中(12/3/94、13/3/92);又如破产法上关于撤销权、取回权、抵销权和别除权的题目完全以对应的民法知识为基础(12/3/70、14/3/74、13/3/29、11/3/31);又如票据法关于无因性的试题其实就是在考查交易安全保护的问题;又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欺诈的规定与合同法的密切联系(13/1/66);又如商业银行法关于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问题与合同法52条的联系(11/1/92);又如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与侵权责任法的关联;再如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对合同解除的钟爱,凡此种种,数不胜数。因应这一趋势,考生要做到两点:第一,一定要学好民法;第二,有意识地在商法问题上思考其背后的民法原理。这样,枯燥的商经知内容就会被融入到一个有机的民商法逻辑体系内,通过先理解,后记忆方法,才能更好地铭记于心。在《国家司法考试华旭名师课堂·真题篇: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2015年)》关于试题的解析中,只要涉及到和民法的牵连,都会给出提示,请大家多多留意。
三、重者恒重的“硕果仅存”
曾几何时,重者恒重的规律统治着司法考试的应试,随着命题的科学性的加强,一本重点法条搞定司考的盛况不再,大多数学科里面,命题人越来越淡化重点,试题考点分布愈加均衡,但是,商经知由于其学科的特殊性,这一特点仍然很明显。比如,公司法是整个商法试题的绝对的重中之重;又如,知识产权法侵权每年必考;再如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是劳动合同法的必考重点。因此,在商经知的复习备考中,我们仍然要学会抓住重点、掌握重点,形成最有效率的复习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