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作为一门独立的部门法,它是一部以调整一切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之法,是一部利益法、富民法、开放法、创新法,从古代的习惯法到中世纪的商人自治法,到近现代的权力法,商法作为一种职业法,保存至我们的时代,它并非是历史的残余物,而具有其他法律领域难以匹敌的更新能力和应变能力,不断为交易生活反复充实,进而丰富了整个私法秩序,商法始终在不断扮演着开拓者和急先锋的角色。《商法原论(套装上下册)》共分为理论篇,史论篇,商人篇和商行为篇等四篇。从理论和实践对各国的商法制度进行详细的阐释。从主体和行为对我国的商法制度提出详细的建构建议。《商法原论(套装上下册)》对于我国正在进行的市场经济体制制度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是政法类和财经类院校师生学习商法,研究商法的宝贵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