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导论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
第二节 民法的性质
第三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
第四节 民法与商法
第五节 民法和其他法律部门的区别
第六节 民法的渊源
第七节 民法典的体系
第二章 民法的历史演进及发展
第一节 西方古代民法
第二节 西方近代民法
第三节 西方现代民法
第四节 我国民法的历史发展及未来
第三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平等原则
第二节 意思自治原则
第三节 公平原则
第四节 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节 公序良俗原则
第四章 民法的适用
第一节 民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民法的解释
第四节 民法案例分析方法
第二编 民事法律关系
第五章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一般原理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三节 民事法律事实
第四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六章 民事权利
第一节 民事权利的概念
第二节 财产权、人身权和综合性权利
第三节 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
第四节 民事权利的其他分类
第五节 民事权利的取得和变动
第六节 民事权利的行使
第七节 民事权利的保护
第七章 民事权利的客体——物
第一节 物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物的分类
第三编 民事主体
第八章 自然人
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第二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节 监护
第五节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和住所
第九章 法人
第一节 法人的概念和性质
第二节 法人的分类
第三节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四节 法人的设立
第五节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及法人的机关
第六节 法人的终止
第七节 法人的财产有限责任
第八节 基金会法人和基金法人
第九节 合作社法人
第十章 合伙
第一节 合伙的概念与分类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
第三节 有限合伙企业
第十一章 国家
第一节 国家的民事法律地位
第二节 国家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第四编 法律行为制度
第十二章 法律行为制度概述
第一节 法律行为的概念
第二节 法律行为的分类
第十三章 意思表示
第一节 意思表示的概念
第二节 意思表示的发出和到达
第三节 意思表示的解释
第十四章 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节 法律行为生效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第三节 欠缺生效要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四节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第五编 代理制度
第十五章 代理制度概述
第一节 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代理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第三节 代理的分类
第四节 代理权
第五节 代理权的行使
第六节 代理行为及其效果
第七节 代理权的消灭
第十六章 权代理和表见代理
第一节 权代理概述
第二节 表见代理
第三节 狭义的权代理
第六编 民事责任
第十七章 民事责任的基本原理
第一节 民事责任的概念
第二节 民事责任与其他概念的区别
第三节 民事责任的分类
第四节 民事责任的竞合与聚合
第五节 民事责任形式
第七编 时效和期间
第十八章 时效制度概述
第一节 时效的概念和功能
第二节 时效的类型
第十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节 诉讼时效概述
第二节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第三节 诉讼时效期间的分类
第四节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第五节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中止和延长
第六节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效果
第二十章 期间与期日
第一节 期间的概念和分类
第二节 除斥期间
第三节 期限的计算
主要参考书目